按照疫情防控需要,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中实施加强免疫接种。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、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中开展加强免疫。各地结合实际扩大加强免疫接种人群范围。同时,对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。
现阶段加强免疫接种在接种6个月后实施,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,其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,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;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,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,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,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;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,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。
接种时,公众要认真签署《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表》和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》。同时,配合接种人员做好“三查七对一验证”。接种完成后,受种者应在接种现场留观至少30分钟,无不适方可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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